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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花園城市建設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8〕1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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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園林綠化管理局: 你局報來的《常州市園林綠化管理局關于花園城市建設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的報告》(常園發(fā)〔2018〕50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優(yōu)化城市人居環(huán)境,提升城市品質,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市綠化工程管理中心實施花園城市建設工程(二期)。 二、主要建設內(nèi)容 1、紫荊公園海綿化改造及景觀提升,主要實施濕塘(生物滯留區(qū))、雨水花園、透水鋪裝及綠地雨水收集管網(wǎng);景觀提升工程主要增設歐洲月季發(fā)展史廊、芳香月季園、家居月季園等,對中心湖面小島進行景觀改造提升。 2、花園式綠色單位示范,主要包括對市行政中心2#3#樓屋頂防水及綠化,市委黨校、公安交巡警支隊高架大隊、雕莊社區(qū)綜合治理服務中心等單位花園式綠色單位創(chuàng)建。 3、實施小區(qū)入口、社區(qū)小綠地、街巷公共空間、城市重要節(jié)點微景觀布置。 三、工程估算總投資205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646萬元,其他費用196萬元,基本預備費92萬元,財務費用116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 集團) 有限公司籌措解決1550萬元,省級城鎮(zhèn)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資金(海綿資金)列支500萬元。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是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節(jié)能承諾表。 五、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切實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項目編碼:2018-320400-50-01-319774)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