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城管(管建)局:
為優(yōu)化城市環(huán)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促進城市管理工作向標準化、精細化發(fā)展,今年在全市及各轄市范圍內(nèi)開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及達標路的創(chuàng)建活動?,F(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原則
按照“創(chuàng)新管理、夯實基礎、打造精品、典型示范”的要求,深入貫徹學習《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城市容貌標準》和《江蘇省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作業(yè)服務質(zhì)量標準》,以創(chuàng)建市容管理示范路、達標路為載體,打造城市亮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牽頭協(xié)調(diào)、組織、考核工作,各轄市、區(qū)城管(管建)局具體負責落實創(chuàng)建工作。
各轄市、區(qū)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對照標準、明確職責,成立創(chuàng)建工作班子,制定詳細的創(chuàng)建計劃,建立相應的管理隊伍,積極有效推進創(chuàng)建工作。創(chuàng)建結果將納入城市管理目標考核內(nèi)容。
今年各轄市、區(qū)必須創(chuàng)建三條市容管理達標路,申報一條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對達到省級市容管理示范路管理要求的道路,市局將積極向省住建廳推薦申報。
三、創(chuàng)建道路申報時間、標準、考核方式
(一)申報時間及自評
各轄市、區(qū)創(chuàng)建達標路道路申報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前,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申報時間為2011年10月31日前。道路基本情況、問題調(diào)查、整改、自評情況一并報送市局市容管理處。
(二)考核標準
1、市容管理達標路
落實市容環(huán)衛(wèi)責任區(qū)制度;沿街建(構)筑物外立面、臺階、立柱無亂張貼、亂涂寫;戶外廣告無破損;非機動車、機動車劃線有序停放。
2、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
參照江蘇省市容管理示范路考核標準,評分達到85分以上。
?。ㄈ?、考核方式
對各轄市、區(qū)申報道路,自收到申報材料一周內(nèi),由市局組織相關人員采取聽取匯報、現(xiàn)場查勘、檢查臺賬資料等方式進行。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在一個月內(nèi)整改到位,由市局再次組織驗收。
附件:1、常州市市容管理達標路申報表
2、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申報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常州市市容管理達標路創(chuàng)建申報表
轄市、區(qū):
申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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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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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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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道路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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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自查及前期整治有關情況(附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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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申報意見(附正式請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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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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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創(chuàng)建申報表
轄市、區(qū):
申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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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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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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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道路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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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自查及前期整治有關情況(附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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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申報意見(附正式請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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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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