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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三井河橋、三井河路、永寧北路等五項工程管養(yǎng)的通知 常建〔2008〕1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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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8〕170號
關于
市鐵路建設處、市政管理處、排水管理處: 根據(jù)《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和我市城市道路管養(yǎng)的實際狀況,現(xiàn)決定,三井河橋(三井東路上跨北塘河)、三井河路(北塘河路—永寧北路)、永寧北路(龍城大道—永寧雅苑西側大門)、北塘河路(三井東路—龍城大道)、廟灣村西路(新塘北路—竹林北路)由市政工程管理處負責道路管養(yǎng),同步實施的雨水、污水工程由市排水管理處負責管養(yǎng)。請鐵路建設處在竣工驗收合格后盡快辦理移交手續(xù),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市排水管理處根據(jù)簽署的交接日期,按各自的職責進行管養(yǎng)。
主題詞:市政 道路 管養(yǎng) 通知 抄送:天寧區(qū)建設局、新北區(qū)建設局 常州市建設局辦公室 共印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