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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8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目標任務分解的指導意見 常司發(fā)[2008]2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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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司發(fā)〔2008〕28號
關于2008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 目標任務分解的指導意見
各轄市、區(qū)司法局: 為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盡最大可能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全面貫徹落實省廳《關于分解2008年度全省法律援助辦案目標任務的通知》(蘇司通[2008]33號)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會議精神,確保完成全年法律援助案件1710件的目標,經研究,市局確定了2008年全市法律援助辦案工作目標和任務(見附表),并提出意見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機遇意識和發(fā)展意識,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重視和支持,為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發(fā)展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切實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視和組織領導。各轄市、區(qū)根據本地區(qū)人口數量、弱勢人群的分布狀況以及法律援助工作基礎的不同,進一步分解、細化辦案任務,明確責任,加強業(yè)務指導和檢查。市局要將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完成分解的法律援助案件基數情況列為年終主要考核目標,定期通報辦案進度和完成情況,及時掌握基層工作動態(tài),認真分析解決存在的困難,重點抓法律援助機制建設、專業(yè)力量配備和經費保障等問題,確保全市法律援助辦案目標的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二、健全完善機制,擴大覆面。要充分發(fā)揮各地法律援助站點的作用,要進一步改進法律援助工作方法,通過降低門檻,簡化程序,暢通申請渠道等,主動將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村委、社區(qū)、農民工聚居地和企業(yè),方便群眾就近申請法律援助,充分鼓勵、調動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為貧弱群眾申請法律援助開辟綠色通道。要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及時與各級工、青、婦、殘、勞動等部門建立長效溝通協調和銜接機制,發(fā)揮社會法律援助組織的作用,建立適應困難群眾需要的法律援助服務體系。要加強對農民工、未成人、殘疾人。婦女、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重點辦理一批有影響的案件,并通過典型經驗、案例的報道,宣傳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法律援助的惠及面,提高辦案效率。 三、嚴格監(jiān)督管理,確保質量。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和省《法律援助條例》以及司法部、省廳有關案件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建立服務質量評價體系,要建立和完善檢查通報、首問負責、跟蹤監(jiān)督、收結案管理、案卷歸檔等制度,通過開展案卷評查、質量檢查以及業(yè)務培訓等活動,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質量和水平。加強對法律服務人員的業(yè)務指導和辦案質量考核,力爭實現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訴,把受援人的滿意度作為衡量辦案效果主要指標列入考核,并及時錄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統,嚴格業(yè)務數據統計工作。
附:2008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目標任務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主題詞:法援 任務 分解 意見 送:江蘇省司法廳。 常州市司法局辦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發(fā) 共印20份 附件: 2008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目標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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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案件目標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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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 |
16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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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市 |
19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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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市 |
24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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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區(qū) |
48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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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寧區(qū) |
22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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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樓區(qū) |
20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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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區(qū) |
14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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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區(qū) |
7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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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合計 |
1710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