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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市公安局依托公交、出租車“穿”街“走”巷加強(qiáng)《消防法》宣傳 | |||||||||
為認(rèn)真開展《消防法》宣傳活動(dòng),在全市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日前,溧陽市公安局主動(dòng)聯(lián)系該市公交、出租車公司商定,充分利用每天穿梭于全市各大街小巷的113輛公交車和301輛出租車的電子顯示屏,開展《消防法》宣傳活動(dòng)。通過交通工具進(jìn)行《消防法》和消防知識的宣傳,使人民群眾在乘車或步行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學(xué)到消防安全知識,增強(qiáng)消防法律意識。此舉受到廣大居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