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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教育工會工作的意見 常教委[2007]00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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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sjyj.gif 常教委〔2007〕9號
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在常各大中院校,局屬各單位及有關學校黨組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江蘇省委、常州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不斷推進新時期教育工會工作,充分發(fā)揮教育工會組織在加快教育率先發(fā)展、建設一流教育強市中的積極作用,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現就加強新時期教育工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教育工會工作的重要意義
工人階級是先進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代表,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的階級基礎。工會是黨領導下的工人階級組織,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黨聯系職工的橋梁紐帶,是廣大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
教育工會是一個以知識分子為主體的特殊產業(yè)工會,是教育系統(tǒng)黨組織領導之下的教職工群眾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一直受到各級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重要工作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充分發(fā)揮教育工會組織在教育教學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中的積極作用,最大限度地把教職工組織和團結起來,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fā)揮教職工的改革熱情、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新精神,不斷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無私奉獻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對新時期推進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fā)展、維護教育穩(wěn)定、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建設教育強市,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全市教育系統(tǒng)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深化對新時期加強教育工會工作的認識,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學校工會工作的領導,充分發(fā)揮教育工會組織的積極作用。
二、加強和改進對教育工會工作的領導
1.切實加強黨組織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各地、各單位黨組織要高度重視教育工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共江蘇省委、中共常州市委關于加強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強化和改進黨組織對工會工作的領導,把各級工會組織建設成為黨組織放心、行政信任、教職工滿意、作用充分發(fā)揮的群眾組織。更好地團結和組織廣大教職工投身教育改革、獻身教育事業(yè),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建設教育強市、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而努力奮斗。更好地維護廣大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為充分發(fā)揮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發(fā)揮作用,作出貢獻。
2.建立和完善黨政定期研究學校工會工作的制度。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黨建帶工建,工建促黨建”的要求,把工會工作列為學校黨組織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學校黨建工作的范疇,作為學校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工作內容及考核內容。各級黨組織每年要召開專題會議,經常聽取工會工作匯報,研究工會工作重大事項。各級各類學校行政領導要高度重視工會工作,充分尊重和全力支持工會履行職責,為工會工作提供和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氛圍。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同級行政要建立與教育工會的聯席會議制度,學校各類行政會議要讓工會主席參加,也可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及時通報行政有關重要工作及部署,研究解決工會所反映的有關問題。各級各類學校行政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工會法》的規(guī)定,凡在任期內的學校工會主席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學校行政不得替代法人資格或隨意取消法人資格。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行政要依據《工會法》規(guī)定,按照教職工工資總額的2%,及時定期足額向學校工會撥解經費,以保證學校工會工作的正常進行。按照《工會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學校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jiān)督制度。
各級各類學校的黨政領導,要按照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工作方針,在政治上保證教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在制度上落實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全力維護工會組織的權威,全力支持工會依法按章開展工作,全面發(fā)揮工會組織的作用。
3.大力加強教育工會領導班子建設。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工會領導班子的建設,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按照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zhèn)洹痹瓌t,科學合理配備好工會的領導班子。各級黨組織在選配基層工會領導班子時,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事先應征求上一級工會的意見,并嚴格按照《工會法》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程序,選舉產生工會領導班子,并報上一級教育工會批準。
按照《工會法》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中共江蘇省委、中共常州市委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各級各類學校的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一般不宜隨意調動其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動的,應當事先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非經全體代表半數通過,不得罷免。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guī)定,并結合教育工作實際,選舉產生的基層專職工會主席,納入黨政副職干部管理范圍,享受同級黨政副職的政治、經濟和生活等待遇,其副主席享受基層中層正職待遇。選舉產生的基層兼職工會主席根據他們所擔負的責任,在任職期間享受同級黨政副職的政治待遇(如閱讀文件、參加會議等)。其中,基層兼職工會主席的經濟待遇可參照基層中層正職待遇享受;由同級黨政副職兼職的工會主席仍按原待遇享受。工會主席是中共黨員的可作為基層黨組織委員會的候選人。
各級各類學校的黨組織要加強各級女教職工委員會的班子建設,配強、配好領導班子。女職工委員會主任一般由女工會主席或女工會副主席擔任。
三、堅持和完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的重大管理制度,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權力機構,是學校推進民主建設、加強法制建設、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諧校園的重要載體。現行的中小學校長負責制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一是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工作;二是黨組織保證監(jiān)督;三是工會和教代會民主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不僅需要黨組織的保證監(jiān)督機制,更需要有教育工會和教職工參與的教代會民主管理制度。工會作為教職工群眾的組織者、代表者、維護者,要認真履行教代會常設機構的職能,切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總結教代會的成功經驗,不斷堅持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有條件的高校要建立和健全二級教代會制度,使之正常行使職權,開展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教代會制度執(zhí)行落實情況和作用發(fā)揮情況,納入學校管理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各級各類學校的黨組織,要加強對教代會的組織領導,學校行政要充分尊重和支持工會和教代會行使職權,更好地發(fā)揮工會和教代會的職能作用。開好教代會,最重要的是要切實提高教代會的質量,要堅決克服和防止形式主義做法,切實加強教職工代表的培訓,發(fā)揮好每一個代表的權利和作用,努力把教代會開好開實,通過落實教代會的職權,讓教職工主人翁精神真正體現出來,不斷推進學校管理水準,把學校真正辦成讓人民群眾滿意的學校。
根據常州市教育黨工委文件精神,各學校一般每學年至少召開兩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并按期換屆。凡涉及學校內部管理,學校建設、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以及涉及教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項,必須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學校教代會應在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支持學校行政行使管理職能,并加強監(jiān)督,認真做好教代會民主評議校長工作。有條件的學校,要逐步推行民主評議學校中層干部工作。
四、切實加強學校教育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教育機構,要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以及省委、市委的要求,依法建立和健全學校教育工會組織,同時建立好女職工委員會組織,最大限度地吸納教職工和高校外來務工人員加入工會組織,積極參加工會活動,不斷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凡獨立建制的各類民辦學校、幼兒園等,應依法盡快建立工會組織,逐步健全管理制度,擴大工會組織的覆蓋面。各級各類學校黨、政、工要齊抓共管,深入開展爭創(chuàng)合格和先進“教工之家”活動,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
各級教育工會要緊緊圍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以及學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會職能,深化工會改革,完善工作機制,轉變工作作風、創(chuàng)新工作思想,密切聯系廣大教職工,加強思想教育,加強維權機制建設,切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推進工會工作的規(guī)范化、群眾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設。
各級教育工會干部,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群眾意識和服務意識,加強自身政治理論學習,加強黨的工運理論、方針、政策學習,加強教育教學業(yè)務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全面提高黨的群眾工作和工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為推進新時期教育工會工作再上新臺階,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題詞:教育 工會 新時期 意見
抄報:江蘇省教育科技工會、常州市總工會、常州市檔案局。
常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07年4月16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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