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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東城路(富民路-東方東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8]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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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東城路(富民路—東方東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8〕231號 來文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城市路網格局,滿足城市發(fā)展需求,提高交通服務水平,根據城市總體規(guī)劃及市領導批示精神,同意你局下轄鐵路建設處按市規(guī)劃局2007年12月6日簽發(fā)的“東城路(富民路-東方東路)道路規(guī)劃”,實施東城路(富民路—東方東路)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1、該工程南起東方東路(原東方大道),北至富民路,全長1421米,規(guī)劃紅線寬36米。 2、道路跨越潞橫河處新建單跨16米預應力混凝土簡支板梁橋一座,橋梁總長21.14米,橋寬39.6米。 3、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各類管線以及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路燈、綠化、公交站臺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該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道,設計荷載標準為BZZ-100KN;設計車速50公里/小時;路面類別為瀝青混凝土路面;橋梁設計荷載等級為城-A級汽車荷載;人群荷載標準為CJJ77-98;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河道無通航要求,橋梁梁底標高不低于4.2米。 四、項目估算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5901萬元,其中:征地拆遷費用2500萬元由戚墅堰區(qū)人民政府籌措解決,道路、橋梁、綠化等工程投資2773萬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其它投資628萬元由各專業(yè)管線單位籌措解決。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