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同意常州市白蟻防治中心 新北區(qū)辦事處購置業(yè)務用房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9〕595號 市房管局: 你局常房發(fā)〔2009〕107號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為滿足新北區(qū)白蟻防治工作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方便群眾辦事,同意你局所屬常州市白蟻防治中心購置位于市錦繡世家的商品房作為新北區(qū)白蟻防治辦事處的業(yè)務用房。 該項目購置面積約653平方米,其中檢測用房150平方米,儀器室150平方米,藥庫100平方米,示范項目倉庫80平方米,其他用房173平方米。 該項目估算總投資806萬元,其中房屋購置費用706萬元,裝修及設備費用100萬元,資金來源由市白蟻防治中心往年結余款解決。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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