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南京大學常州科技大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0]462號 |
|||||||||
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南京大學常州科技大廈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州南京大學高新技術研究院: 你單位“關于報批南京大學常州科技大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按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南京大學常州科技大廈項目建設用地的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0〕52號)要求、市規(guī)劃局2010年8月24日簽發(fā)的“新建南京大學常州科技大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在科教城三期內建設南京大學常州科技大廈項目。 二、該項目位于常州科教城三期天潤大道與火炬路交叉口西北角,規(guī)劃用地面積10472平方米。 三、該項目主要建筑物為一組科研辦公綜合大樓,分為南北兩棟建筑,東側裙房連接,總建筑面積19809.2平方米,其中:科技研發(fā)用房11723.1平方米,成果展示及會議室2859平方米,辦公用房等3003.7平方米,地下室1層,建筑面積2223.4平方米,用于機動車停車和設備用房。 四、該工程估算總投資53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442萬元,土地費用707萬元,其他費用2151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單位采取自籌、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多渠道籌措解決。 五、請你單位抓緊辦理各項用地手續(xù),項目必須在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內進行建設,并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二○一○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