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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市交巡警支隊高架大隊業(yè)務用房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1]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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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報批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高架大隊業(yè)務用房項目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常公發(fā)〔2011〕15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江蘇筑森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常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隊高架大隊業(yè)務用房擴初設計》,現將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核定工程總建筑面積3837.6平方米,包括地上4層主樓和地下1層水泵房,其中受理窗口、民警業(yè)務室、指揮監(jiān)控室等業(yè)務用房建筑面積3824.3平方米,門衛(wèi)用房建筑面積13.3平方米。 二、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1969.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639.7萬元,其他費用206.4萬元,基本預備費73.9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49.4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自籌解決。 三、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項目須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