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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業(yè)務用房裝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1〕26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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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業(yè)務用房裝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含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裝修業(yè)務用房可行性研究的請示》(常房發(fā)〔2011〕10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有效開展我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工作,提升服務功能和水平,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實施業(yè)務用房裝修工程。 二、該項目位于惠山路與龍錦路交匯處,對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購置的府西花園7號樓輔房進行裝修,裝修總建筑面積2700平方米,主要功能為辦公、安全鑒定、人員培訓等。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29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59萬元,其它費用26萬元,基本預備費14萬元。資金來源由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中心自籌解決。 四、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控制裝修標準,切實加強項目管理和投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特此批復。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